按照查到的事故划分标准,按说30/50应该是个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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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我国怎样划分安全事故等级? 我国怎样划分安全事故等级?
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直经损100万至900万, 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 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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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89]第34号)中对特别重大事故定义如下: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在《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解释中具体如下:
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
2、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
3、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
4、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除外);
5、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6、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 本帖最后由 freeabc 于 2011-7-26 01:4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