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zt123 发表于 2009-8-6 21:04 只看TA 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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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兄弟真有无限创意,竟然写出这样一部所谓的法律来,不可谓不用心良苦,但是对于性,我认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如果没有度,太容易得到,或太频繁了,都不是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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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2118063 发表于 2009-8-6 22:43 只看TA 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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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太强悍了吧!看来知音格式流行过后,就该你这宪法格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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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zhongsezhong 发表于 2009-8-7 13:38 只看TA 2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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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行,笑死我了。看来楼主是一位法律工作者和生理学家啊,在下自叹弗如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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