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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520 发表于 2009-6-28 12:56   只看TA 11楼
其实这个条款真不该出现在文件中,作为企业的一种潜在文化还行毕竟内部员工谈恋爱对公司可以说坏处大于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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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6-28 13:08   只看TA 12楼
这就和卖身契一样
不过对个人而言
你只要签了
就应该遵守
否则就别签
没人强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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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ichen 发表于 2009-6-28 13:26   只看TA 13楼
狗日的没有人性,不如把制定条例的这帮猪狗全部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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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郎 金币 -1 文明用语 2009-6-2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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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6-29 22:34   只看TA 14楼
到发达国家打工收入高一些,人家中介公司能合法地把人派出去也是费了不少力的。我看不出条款里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不许恋爱是为了防止:以做工为名,钓外国老凯结婚,混外国国籍的行为。这种行为会使中介公司有不好的记录,下次申请时被出入境管理部门阻碍。至于不许捡垃圾,也很正常,这会损害公司形象。
作为公司,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和受雇者签定协议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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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灵 金币 +5 回复认真,鼓励! 2009-6-30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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