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9 15:29 只看TA 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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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楼主描述的情况来看,此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有一个细节:【申秀兰站在汽车前与陆华理论,并将自行车横在车下讨说法,两人互不相让,争执不下。也许害怕申秀兰报警后,警方发现自己酒后驾车被扣12分,陆华便强行发动汽车继续前行,此时,申秀兰和自行车被卷入轿车下部,被顶着疾速前行。有目击群众发现后,朝轿车司机叫喊“停车”。陆华驾车向北行驶到桥下快慢车道的隔离带上时,碰到花圃,申秀兰和自行车才与轿车分离,申秀兰被甩到路边。此时,已失去理智的陆华驾车仓皇逃离……】说明当时司机在明知车前有人的情况下从停车状态开动汽车,导致申秀兰死亡。我以为单凭这点已经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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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9 20:50 只看TA 1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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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楼的观点虽然大快人心,不过实际上还是欠妥的,主要是思路上,如果所有案件只要不能判定你是无意的就要判刑,最后吃亏的还不是穷苦驾驶员.有财有势的他们有关系怕什么.这次的案件也是目击群众多,影响又恶劣没得办法.其实这个案件本来就跟酒后驾驶联系不大的,真正跟酒驾有联系的只是先前那个两车小磨檫事故.那个老板就是故意杀人.因为赔偿谈不拢这女的又报警(12分呀!),一气急之下就"疯"了撞上去,酒只是壮了他的胆而已.主观上明显是故意的.当然要判死刑了.就象如果你喝醉了用刀去杀人会减判吗?还是故意杀人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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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xft 发表于 2010-4-19 21:11 只看TA 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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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到处都有这样的事情,喝醉的没喝醉的,有意的无意的,这种事还少吗?就是没人出来管管,真不知道交巡警干嘛吃的。难道人命之间有这么多的不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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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129yang 发表于 2010-4-19 21:15 只看TA 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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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感觉有些无奈,很多情况下死了人,却配点钱就没事了!痛苦的永远是出事的那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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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9 21:21 只看TA 1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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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 醉酒驾驶一定要严重惩罚 要很严重的惩罚. 太不珍惜生命.而且不给别人造成生命危险. 记得上次在新闻看到 一个人大代表的 醉酒驾驶 撞人4死1伤, 一个4口人的家庭死了2个. 弟弟和姐姐活下来, 现在还在昏迷当中,要是醒来 知道爸妈都死了. 他们怎么活的下去 政府 百姓应该要重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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